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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细则

作者:  时间:2015年04月16日 19:35   访问量:   来源:   审核: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共青团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优秀团员是我系在籍团员中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异,能为其他学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有较大成绩的学生。为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为使我系“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现制定我系“推优”补充细则。

一、推优标准:

1、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端正,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能不断加强理论、时事政治的学习。

2、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较高、操行及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70分以上(有突出表现者可适当降低标准),能在学风建设中发挥等待头作用,课堂出勤率95%以上。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能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积极的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4、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勤俭节约,团结友爱,无违纪行为。

5、品德高尚,乐于助人,为人正直,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6、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青年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工作中能大胆创新,开拓进取,使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总结、有成效。

7、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

符合以上条件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优先考虑推荐: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英语通过国家三级、四级或六级考试,已修完的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80分上。

2、勤奋上进,表率作用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被评为院三好学生标兵、院或系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者;在院或系各类比赛中获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提交学术论文者等。

3、乐于奉献,成绩显著,担任院、系、班、团内干部职务一年(新生半年)以上,经常给相关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工作成绩突出;所在团支部在争创“团员之家”活动中成绩突出。

4、关心团员青年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能支持并带领团支部成员创优良学风、树支部特色,积极带领支部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团员青年文化生活者。在团员青年中有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干部。

5、青年志愿者活动3次以上或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明显,做出过突出贡献。

我系分团委对具有以下行为的同学的评选具有一票否决权:

1、在校园内做出对校园文明风尚影响极坏的行为。

2、违反校纪校规或犯过严重的错误,受到学院处分的同学。

3、在班上不能起带头作用,只注重成绩,从不参与学院以及系里的各项活动的同学。

4、有重修课程的同学。

5、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同学。

6、有不符合推优各项标准的同学。

二、推优具体步骤:

1、发动。团支部在每学期初,要在团员大会上对“推优”进行宣传,鼓励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分团委视本系情况,在全院范围内,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使每个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自觉地以党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

2、评议。在团小组范围内定期对本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由团小组长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提出该申请入党团员存在的优点、缺点,作好会议记录。

3、提名。团支部召开由支委、班长、学生党员参加的支委扩大会议(一般为每学期一次,时间定在开学初),可以邀请分团委书记、学生党员、辅导员教师列席会议,听取团小组长对评议情况的汇报,相对集中意见,并结合该团员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提出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和推荐次序,如实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推优表》和《道桥系团员推优情况统计表》,报系党总支和分团委。

4、反馈。本系分团委、团支部应分层次对推荐的优秀团员进行意见反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使要求入党的团员能自觉改正缺点,不断进步。

5、确定。被推荐的优秀团员经党总支综合考核后,再确定是否正式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补充说明:

1、各团支部应对本支部团员建档管理,及时记录本支部团员的发展动态。由该支部书记负责填写《道桥系团员推优情况跟踪表》,并定期上报系分团委审核。

2、系分团委要从新生入学开始就抓紧做好“推优”工作。对其中初步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大学低年级时就可以推荐其作为入党对象,做到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

3、系分团委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推优”工作计划,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推优”工作的进展情况,主动征求党总支对“推优”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对推荐对象的考察必须全面。要主动与党员联系人、辅导员及有关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听取他们对推荐对象的意见。

5、团支部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调研员组成。

以上条例的解释权由道桥系党总支、分团委所有。

道桥系党总支、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