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管理部、北区管理部,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鄂高师培〔2015〕6号)和《关于2015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华师培训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分配或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思政工作人员(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往年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上一年度培训考试中有一科成绩不合格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8月29日 请我校参训教师2015年8月19日上午9:00以前在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大厅报到。上午9:30在科学会堂报告厅参加开班典礼。开班典礼结束后领取培训手册、课表、培训教材等资料。具体分班情况及课程安排届时公布。 三、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理论、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践三部分。本次集中培训课程包括“教学理论、教师职业素养”两个模块,具体安排届时见课表。“教学实践”模块由我校组织,要求参训教师听一次课、备一次课、讲一次课,并做好考察试讲记载。 四、培训教材 培训使用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规定的教材和辅导材料,包括《高等教育学》(2011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心理学》(2014年修订版)、《高等教育法规概论》(2011年修订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1年修订版)和《自学辅导资料》(2014年修订版),每套定价160元,参训教师自愿购买,由学校人事劳资处统一收取后交省高校师培中心。 五、培训费用 依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鄂高师培〔2015〕6号)中收费标准,每人收取培训费440元(报名时由各学校统一交培训点),考试费140元、补考费每门50元(由各学校统一收取交省高校师培中心),首次参训教师由学校统一支付培训费和考试费,往年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需要重训或补考人员的培训费、补考费由教师本人承担,学校人事劳资处代收后统一交培训点和省高校师培中心。 六、培训考核 1.岗前培训考核采取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其中,《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拟定为2015年9月5日(届时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点在湖北大学(湖北省高校师培中心);《高等教育法规》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提交课程论文;《高校教师教学技能》为学校课堂表现考核。 2.所有培训内容考核合格者,方能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教师上岗的依据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时的重要凭证。证书由学校人劳处到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办理,各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个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四张(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照片保持一致)。 七、报名要求 1.本次培训、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学院人事劳资处确认方式进行。网报学员上传照片要求如下: (1)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 (2)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 (3)正面照,免冠,无头饰; (4)准考证及培训合格证上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一致; (5)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2.网报时间:2015年7月1日-5日,确认时间:2015年7月3日-6日。 3.报名网址:http://spzx.hubu.edu.cn/trainSys/ 4.准考证打印:2015年8月31日在报名网址中自行下载打印。 5.申报参训教职工需事先向所在院、部、处室申请报备,以便协调各项工作。 请符合培训条件并经基层单位批准参训的教职工于2015年7月5日前进行网报,并在2015年7月6日前到人事劳资处进行确认。
联系人周希林联系电话:87564981
附件: 1.各高校参加岗前培训人员报名汇总表 2.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劳资处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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