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部门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聘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院行政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组织教职工开展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教学、管理创新和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鼓励支持教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8.负责做好离、退休职工工作。
9.协助计算机中心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网站建设。
10.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