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党委抓好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执行学院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法保护其行使职权。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组织对重点问题的监察工作。
6.组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7.负责学院预算内外各项资金、自筹资金和各独立核算单位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监督和审计。
8.组织和参与对学院大宗物质采购的监督管理。
9.协助计算机中心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网站建设。
10.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