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教育公益性改革试点项目组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职业教育公益性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12〕7号)精神,请各项目组负责人按照时间表,充分利用暑期时间,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请各试点项目组于2014年11月3日之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向科研处报送试点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具体资料报送至科研处谢敏OA邮箱。
科研处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