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及一系列配套文件,结合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四个交通”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范围进行申报。本次申报工作不设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不受理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究项目。不受理在专业建设与改革方面不属于交通行指委指导范围的专业,但不包括公共基础课。
二、项目类别及立项安排
2015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将实行限额申请、限额立项,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A类)和一般项目(B类,自筹经费项目)。
项目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一般应是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4.对正在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立项。
5.申报者请于6月10日前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报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mail:126953366@qq.com)。
四、结题要求
交通行指委交通职业教育课题研究有关规定正在修订中,交通行指委不再组织以会议形式对A类项目进行结题评审,A类和B类项目的结题均由交通行指委组织专家验收结题,颁发结题证书。但A类项目的结题至少有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两篇一般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B类项目的结题至少有一篇在一般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且在论文发表的期刊中必须表明“基金项目: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编号:××××)”。著作可作为结题成果,但教材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联系人:谢敏
联系方式:027-87564946
附件1: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