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由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合作,于2015年完成的科研成果可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二、申报范围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形式主要为大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课外实践活动、自立项目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6.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三、申报材料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附相应盖章。
2、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
4.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科研处,同时申请人要求提交《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电子版至邮箱126953366@qq.com。
四、申报时间
受理申报时间截止至2015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谢敏
电话:027-87564946
附件:1.《申报表》
2.《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
科研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