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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1-06 14:53   审核人:   (点击: )

西区管理部、北区管理部,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湖北省社科基金2015年度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一般项目继续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申请人一般自行拟定具体题目,并选择一个专题类别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现工作地点在湖北的单位。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15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者须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评审规则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择优立项。

四、课题成果要求

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研究成果》打印稿一式5份及电子版。(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部分附在封面之后,成果之前。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申请书》及《研究成果》)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请书封面。

4. 以上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同时申请人要求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至邮箱126953366@qq.com

六、申报时间

受理申报时间截止至2015111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谢敏

话:027-87564946

附件:1.申请表》

2.《成果封面》

科研处

2015116

附件【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2015).doc已下载
附件【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成果-封面(2015).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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