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管理部、北区管理部,各处室、二级学院(部),各产业公司:
根据《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2016年度“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按《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凡在2013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期间经过鉴定或验收,具有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或中国公路学会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水平评价证明。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州交通局列入交通科技计划的项目,需经交通部门加盖公章后申报。
二、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项目应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见附件一)及填写说明(见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1、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推荐(申报)书(见附件一)纸质材料一式4份,推荐(申报)书主件及附件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交至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至邮箱126953366@qq.com;电子版包括主件及附件部分(《应用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知识产权证明》、《其他证明》等)的扫描件,并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2)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见附件三),每个项目一式8份交至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126953366@qq.com。
2、推荐(申报)各等级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的限额见《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规定,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与技术评价证明文件一致;上报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3、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科学技术奖。
三、推荐(申报)时间
推荐(申报)时间截至2016年5月6日(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补充说明
附件一、二、三及《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和《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可以从湖北省交通厅网址www.hbjt.gov.cn中的省公路学会网站下载。
联 系 人:谢 敏
联系电话:87564946
附件:1、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
2、《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填写说明
3、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4、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科研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