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管理部、北区管理部,各处室、二级学院(部),各产业公司:
根据鄂社科联通【2016】10号文件的精神,我省第十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1.我校教职工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2. 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3. 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
4. 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5. 凡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6. 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成果参加本届评奖。
7. 党政系列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申报参评。
二、申报途径和要求
(一)申报途径:教师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表》——所有材料提交学校科研处——上报省评委会办公室。
(二)申报要求:
1.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2.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hsas.csdc.info(或http://www.hbskw.com/)。本次申报需要上传附件,即实物申报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上传。文件名建议“成果名称-作者”。
3.实物申报材料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签署“申请者承诺”,推荐单位盖章,单独装订,一式3份。
(2)申报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1份。
(4)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请书封面。
(5)仅完成网上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成果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的,作放弃申报处理。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及审核:2016年5月19日至6月8日;
2.提交实物申报材料:2016年6月13日至6月13日。
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系统申报操作指南
科研处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