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管理部、北区管理部,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各产业公司: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湖北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年度研究领域为参考依据,坚持《课题指南》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为人力资源强省建设服务。
二、 有关要求
(1)2017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3)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4)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5)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6)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课题将先实行校内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按上级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
四、材料报送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2017年课题申报评审书》、《2017年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7年6月12日起至6月18日止。通过校内初审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将《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含活页)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6月12号前交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科研处谢敏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2.2017年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3.2017年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