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管理部、北区管理部,各处室、二级学院(部)、产业公司: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鄂教思政〔2013〕4号)精神,省教育厅开展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2015—2016年度)有关工作,现将《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2015—2016年度)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申报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学校限报2项。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研究报告全文一式6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6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4)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学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 谢敏
电 话:027-87564946
附件:1.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2015—2016年度)的通知
科研处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