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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5-04 16:02   审核人:   (点击: )

西区管理部、北区管理部,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各产业公司: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相关要求

12018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拟立项重点课题135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2)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3)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4)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5)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课题将先实行校内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按上级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

三、材料报送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申请评审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763日起至610日止。通过校内初审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将《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含活页)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68号前交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科研处张夏红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张夏红

电话:87564946

附件:1.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申请评审书

3.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854

附件【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已下载
附件【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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