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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7-02 17:05   审核人:   (点击: )

西区管理部、北区管理部,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各产业公司:

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1.凡由我校在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经学校推荐均可申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学生参与教师科研的成果不属于奖励范畴。

2. 根据2018年湖北省大学生优先科研成果申报限额,我院申报不超过5项,超过申报限额的将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各系部在推荐时应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的通知》(鄂教高﹝20062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在网络新媒体上发表作品但无法证实为本人完成或无网站官方提供的有效采用证明;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取得证书的;

5.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6.在读研究生(含硕、博)完成的成果;或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等长学制学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后完成的成果,其研究生学习的起始时间根据所就读本科专业学制,原则上本硕连读第5学年起(建筑学等五年制本科专业为第6学年起)、临床医学综合改革试点学生第6学年起视为研究生起始,其他类似情况参照处理;

7.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8.已获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比赛奖励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纸质档一式两份。申报表设置为A4纸型,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填写;

2.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均以A4纸张幅面大小处理;

以上1-3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原件后制成PDF文件(分辨率150dpi以上,大小控制在20MB以内),每项成果单独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高校名称-成果科类。所有成果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或U盘、光盘等形式)报送到科研处张夏红OA邮箱(或QQ邮箱:253876338@qq.com)。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为201875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张夏红

电话:027-87564946

附件: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2.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1872

 

附件【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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