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沧湖校区、木兰山校区,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各产业公司:
根据《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度“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和同时推荐(申报)“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按《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各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推荐(申报)项目应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7月15日期间经过评价(鉴定)或评审,具备科技(交通)主管部门、中国公路学会等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或评审证书。
二、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项目应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见附件1)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的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1、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推荐(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3份,推荐(申报)书及附件须为原件或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包括申报书及附件(《应用证明》、《技术评价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的扫描件,并与纸质材料一致。
(2)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项目评价简表(见附件3),一式1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推荐(申报)各等级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的限额见《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和《实施细则》等规定,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与科学技术评价证明文件一致,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
3、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
4、项目联系人应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同时填写有效座机和手机号码,该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
三、推荐(申报)时间
推荐(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5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凡经过省公路学会评审获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将作为“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项目,请按照中国公路学会《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见中国公路学会网站http://www.chts.cn)基本条件、程序、材料要求等进行填报。中国公路学会今年增加了科普类奖项,凡推荐(申报)科普成果的项目请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报。
《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和《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可以从湖北省交通厅网址www.hbjt.gov.cn中的省公路学会网站下载。不再另发。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谢敏
电 话:027-87564946
附件:1.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
2.填写说明
3.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科研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