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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4-21 08:57   审核人:   (点击: )

马沧湖校区、木兰山校区,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各产业公司: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政法办函﹝20212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办公室启动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组织老师申报。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重点

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习总书记关于

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服务我省高质量展战略布局的推进实施,就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更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见效。研究选题参考见《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指南》(见《通知》附件),也可以根据申报范围和重点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

2. 承担省教育厅以往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3. 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4.其他申报条件符合《通知》要求。

5.我校推荐名额限报2项。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申报人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4份提交到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张夏红OAQQ邮箱(253876338@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5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张夏红

电话:87564946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21420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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