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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总结学校2019年至2021年交通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激励广大教科研人员更好地服务交通强国和教育强国建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管理办法》(交教研字〔2021〕35号),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至2021年度交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与成果期限
1.以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会员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会员单位在岗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
2.参评成果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 日期间完成的交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二、参评内容
1.通过结题验收(鉴定)的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2.通过厅(局)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或被有关主管部门采纳、运用于实践的交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3.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交通教育科学研究论文(不包括论文集内收录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论著(含个人论文专集)、教材等。
4.不宜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已被相关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交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等,经相关单位部门推荐,也可参加评奖。
三、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对参评成果在指导思想、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体现我国交通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基本条件是:
1.政治立场正确,能有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交通教育科学研究。
2.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科学性、创新性和先进性,能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交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3.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文字表述通顺、准确、简明,文稿清晰完整,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 基础性研究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提出的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应用研究应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能反映交通教育改革发展的真实情况,针对交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被党政部门吸收采纳,在较大范围内获得实验推广,在推动交通教育质量提升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5. 成果奖励以反映交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优秀成果为奖励重点,并重视奖励交通骨干学科基础研究以及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优秀成果。
四、申报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申报参评一项成果。
2.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经学校择优后上报。
3.合作完成的成果原则上由第一完成人进行申报,成员不超过10 人。
4.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5.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加评选。
五、奖项设置
本届共评选交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180 项左右,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占比15%、25%和60%。
六、成果材料提交
1.《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1)》。务必请准确把握“参评成果类别”。
2.参评成果完整的电子版(包括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专著和论文原件或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以“成果类别+主要完成人姓名+单位”命名,有成果附件的请编制成果材料目录。
3.以上所有参评材料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提交至科研处。纸质版材料提交3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张夏红OA邮箱。
七、其他事宜
1.该评选工作将于 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
2.获奖成果由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在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网站发布。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张夏红
联系电话:87564946
附件:1.《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科研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