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提高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安全意识,保障参与社团活动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积极倡导和谐的校园文化,结合我院社团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社团安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安全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安全细则主要适用于学生社团举办的校外活动和具有风险性的校内活动。 第二条 具有风险性的学生社团举办的校内活动是指武术、摔跤、极限运动、教学区和公寓区户外搭台演出以及其它具有风险性的活动。 第三条 注册学生社团由社团挂靠单位进行日常管理,院团委负责对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社团会员的注册。 第四条 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工作由学生社团负责人负责,社团会员自主参与社团活动,其安全由社团会员本人负责。
第二章 学生社团活动的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 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的活动须按照学生社团活动申请程序向院学生会社团部进行申请,经社团部审核同意并报共青团be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审批、备案后方可成立。 第六条 学生社团举办的校外活动和有风险性的校内活动须于活动前10个工作日内申报。如遇特殊情况,申报时限未达到要求的,需经社团部审核同意并报共青团be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审批、备案后方可举行,活动安全系数过低情况下取消活动。 第七条 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倡导“就近、小型、安全”原则,外出活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严禁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外出旅游、探险、攀岩、潜水、跳伞、赛车、赛马及参观危险性、毒性、易燃、易爆的厂矿单位等高风险活动。 第八条 学生社团举办的校外活动和具有风险性的校内活动须为参与会员购买相应险种的保险。 第九条 学生社团申请开展校外活动和具有风险性的校内活动时,须提交: (1)活动申请表 (2)活动实施方案 (3)活动安全预案 第十条 学生社团活动初审通过后,活动风险过大的情况下举办前须提交: (1)相关保险保单复印件;
(2)《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参与社团活动安全责任书》。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必须服从学院管理。学生社团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学院有权取缔从事违反法律和校纪活动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校进行文化、学术和商业活动,均须学院团委同意、备案。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和会员个人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经学院批准,并接受学院管理。学院禁止学生社团非法出版刊物。
第三章 社团活动实施 第十四条 经批准同意组织的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申请书及实施方案规定开展。学生社团应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在不利于活动举办的情况下,应改期或取消。若改期或取消,应于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社团部,学生社团活
动改期需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第十五条 经批准同意组织的校外活动和具有风险性的校内活动须成立安全自治小组,负责申请活动安全储备金、购买活动保险和及时汇报活动安全情况。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举办的具有风险性的校内活动须在专业老师指导下开展;出武汉市区的活动须安排1-2名带队老师。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需要交通用车,一律上报团委在对外租借车辆。 第十九条 参与以学生社团名义举办的活动,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道路交通规则和校纪校规,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2)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3)不到小煤矿(窑)等危险场所活动,不到险要地带游玩; (4)重视对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不到人员密集且通风较差的室内活动,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5)积极协助社团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事宜。
第四章 学生社团活动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活动安全管理具体要求: (1)学生社团举办校外活动和具有风险性的校内活动,经批准并如期举行,若发生意外事件,该活动负责人应在意外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团活动指导老师报告,并及时启动活动应急预案。 (2)学生社团会员在参与社团活动中,不能单独脱队行动。 (3)学生社团会员在参与社团活动期间,应按照活动的安全要求,作好相应的防护工作(如:戴安全帽,正确扣好安全扣环,做好护膝、护肘等),未作安全防护的会员严禁参加活动。 (4)学生社团会员在参与社团活动期间,如会员身体不适,不可勉强参加户外(如:轮滑、郊游、自行车等)活动,会员应自觉放弃户外活动。 (5)学生社团活动结束,社团会长应及时通知社团部,并将成员返校书面情况上报社团部。 (6)学生社团在团委指定时间训练成员出现意外可上报团委,在指导老师指导训练下成员出现意外可上报老师,其他时间自由训练出现事故一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全体会员签定《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社团安全管理细则》。
第五章 学生社团活动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 会员在参加社团活动过程中,遇到意外伤害、疾病等,由社团安全自治小组及时报社团部;伤害、疾病严重的,应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或及时拨打120报告相关情况(包括事发的时间、地点及伤者的受伤情况等具体内容)。同时,社团安全自治小组及时向学生所在系(辅导员、党支部副书记等)、学院团委(027—87564972)和学院保卫处(027—87468110)报告。前期治疗费用可以申请活动安全储备金垫付,整个治疗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擅自举办未经审批或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情节轻微的,取消社团年度内所有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勒令社团整顿或予以取缔,并建议学院相关部门给予社团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以学生社团名义举办的活动有非会员参加的(包括学生社团邀请的参加社团活动的校外企事业单位、组织及个人),按照本安全细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能参加校外活动和具有风险性的校内活动。未经学院团委审批、备案的学生社团自发组织的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安全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属共青团be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和社团部。 第二十七条 本安全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甲方责任人:
乙方责任人:
年 月 日
注:责任书报院团委存档。
beat365官方网站团委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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