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组织进公寓工作,院团委、学生会会同后勤中心、学生宿舍服务部以寝室团小组为单位,深入开展争创“团员之家”活动,引领团员青年在公寓生活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教育,并内化成良好的品格、习惯,进一步推动学生公寓精神文化建设,营造温馨舒适、和谐健康的寝室环境,使学生公寓真正成为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阵地。 二、活动对象 全员居住5人以上、团员人数达到100%的各寝室。 三、“团员之家”的评选标准 “团员之家”的评比分四大项内容,即“清洁卫生之家”、“严明纪律之家”、“优良学风之家”、“文化建设之家”,每项总分为10分,每月总评满分为40分,总评分不低于30分的寝室均可以参加“团员之家”评选。同时,评选出在争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若干,并给予表彰。 (一)“清洁卫生之家”标准 1、室内布置整洁、舒适,被褥折叠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2、室内明亮无异味,地面、墙面、阳台、卫生间洁净,寝室对应走廊干净。 3、爱护公物,不在墙壁、门窗及室内家具上乱画,无损坏公物行为。 4、不向窗外泼水,抛洒纸屑等杂物,爱护公共环境。 5、讲究个人卫生,衣服勤换勤洗、不堆放、不乱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主动配合学院各项卫生检查工作。 附加分:寝室布置美观、特色鲜明,加1分。 (二)“严明纪律之家”标准: 1、“团员之家文明公约”制定合理,张贴规范,寝室人员均能严格执行。 2、热爱学院,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各寝室成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课堂纪律。 4、寝室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均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良学风之家”标准: 1、寝室学员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氛围浓厚。 2、寝室成员在学习上能够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附加分:积极开展以优良学风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加3分/次。 (四)“文化建设之家”标准: 1、讲文明,讲礼貌,寝室成员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2、寝室人文氛围浓厚,课余学习活动、文娱活动丰富,有鲜明、突出的寝室文化内涵。 3、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和校园内外各项有益活动。 4、楼栋或楼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意义的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各栋、层所属寝室要积极参与。 5、寝室成员有强烈的节约意识,积极响应节约号召。 附加分: A、参加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加2分/人。 B、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加0.5分/人。 C、寝室个人在院级以上大学生科技成果比赛。 D、寝室开展节约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加3分/次。 注:凡参加争创“团员之家”活动的寝室,须在寝室内开辟“团员之家宣传栏”,内容包括: 1、团员之家文明公约; 2、寝室卫生值日表; 3、寝室成员共同的奋斗目标或格言警句; 4、寝室成员归纳的生活中资源浪费的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 5、能彰显寝室文化内涵的自由版块。 四、检查方式: 1、各系学生会生活部每周依据“清洁卫生之家”、“严明纪律之家”评比标准对该系各寝室进行检查评比,并于每周五前将检查结果上报院学生会生活部。 2、各系学生会学习部负责检查该系各班上课、出勤情况,并于每周五前上报院学生会学习部。 3、各系学生会文体部负责统计该系寝室在本月中开展的各种学习、文娱、体育、科技等活动的情况,并在每月27号前上报院学生会文体部。 4、院团委、学生会对各系上报材料,进行检查、核实。 5、院学生会生活部在每月月底汇总各部门所收集的评比材料,得出月评结果,并依此评选出该月“团员之家”,同时颁发流动红旗以示表彰。 五、评比方法: 1、院团委设流动红旗若干面,按各系月评成绩颁发相应流动红旗以示表彰。 2、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各系申报寝室在各月中所获流动红旗情况进行统计,在本学期三个月中均获得流动红旗的寝室授予“优秀团员之家”称号,并给予奖励。 3、所有评比工作由院团委、学生宿舍服务部审核后,面向全院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和举报。 六、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分团委要充分认识到学生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成长的主要阵地,营造良好的寝室环境,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学院的稳定大局;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开展争创“团员之家”活动,以争创活动为有效载体,不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的创新发展。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分团委要争取辅导员的大力支持,积极动员每个寝室都投入到争创活动中,各系申报“团员之家”寝室团小组数应达到本系所属寝室的80%,争创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优秀团组织”的依据。各分团委、学生会以及各团支部团干要经常深入寝室,指导和帮助各寝室开展争创活动,力求让更多的寝室成为“团员之家”。 3、强化服务,公证透明。各系分团委要坚持以服务学院改革展大局、服务学生成才为中心,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两个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在检查评比程中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学生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水平,推进检查评比工作经常化、服务监督机制规范化。 院团委 学生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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