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交院之星”刚毅式魅力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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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6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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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积极进取的“刚毅式”魅力学子风貌,特培树优秀学生成为先进典型。活动旨在发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通过活动激发广大学生向身边的优秀学生学习,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一、活动时间:2013年4月—6月 二、活动主题:重德 励志 笃学 尚能 三、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评选条件: 1、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专业学习、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文学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立博学、道德素质、团结友善等方面具有专长,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 4、曾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表彰、荣获学院某一项奖学金奖励或校内外各项荣誉称号。 (二)评选类型及标准: 1、重德之星: 以德为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博爱、从善、正直、诚信,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体现交院学子的德育素养,展示交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人文素质,并获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2、励志之星: 意志坚定,具有奋发进取、自强不息,树立远大理想,培养和传承交通人特有的吃苦耐劳、奉献有为精神,且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立自强。 3、笃学之星: 专心好学,积极上进,成绩优秀。具有勤学好问,刻苦钻研,有恒心、有毅力,坚持不懈为之努力的精神。在学习过程中有独特的方法,扎实掌握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并取得卓越成效。 4、尚能之星: 具备较强动手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勇于探索、励志奋进的创新精神,在专业学习上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在国家级(或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 四、评选办法:由各分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选拔推荐,个人或者团队均可;也可以由个人自荐,人物及事迹材料需真实,符合评选主题和要求。 五、评选程序: 1、宣传申报阶段(2013年3月26日至4月2日) 各分团委在本系(区)深入宣传,选拔推荐符合要求的同学积极参加本次评选。报名参选的同学需在4月2日前向院团委提交推荐表一份(见附表);个人5寸生活照1张,一寸蓝底登记照1张;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交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版本。 2、审核与评选推荐阶段(4月3日至4月10日) 院团委将组织学院相关部门领导、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从报名的同学中初步审核,评选出20位第四届“交院之星”刚毅式魅力学子候选人。各推荐单位可通过校园网、院报、广播站、展板、横幅、海报等形式对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事迹进行全面宣传。 3、事迹展示与公选阶段(4月11日至4月18日) 院团委将在校园橱窗张贴宣传海报对候选人做简要介绍,并在校园网上制作专门网页,对此次活动作及时地宣传报道,开展网络投票评选,评选出心目中的“交院之星”刚毅式魅力学子。组委会将对评出的魅力学子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让这些榜样以自身的经历和魅力感染更多人。 4、表彰与颁奖典礼(5月) 举行颁奖典礼,现场公布评选结果,现场播放3-6分钟的获奖者纪录片(由获奖者所在单位自行制作),对评出的“交院之星”刚毅式魅力学子予以表彰。 5、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6月) 通过组织报告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院之星”刚毅式魅力学子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做交通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活动是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分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团委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展板、横幅等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广大青年对评先树优活动的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典型宣传、示范引领。各分团委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通过典型示范引领,进一步营造创校园先进、争优秀学子的良好氛围。 4、“交院之星”刚毅式魅力人物称号获得者或提名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学院有权取消其称号。
附:第四届“交院之星”刚毅式魅力学子推荐表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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