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校学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全国优质学校建设中心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学校文化建设为抓手,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目标,创新工作载体,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努力开创学生工作新局面。
一、常规教育与管理
1.思想政治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开展以“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为主题的班团活动、生产劳动、社会公益、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优秀学生、班级评选,选树宣传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
2.文化育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情校史教育,让学生知校爱校;开展中华经典晨读和诵读大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细化文明寝室建设内容、标准,开展“创文明寝室、做文明个人”等道德实践活动;推进“一院一品”文化建设,鼓励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打造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富有特色的文化育人品牌。
3.学风建设。认真总结、凝练反映学校、二级学院学风核心文化的优良学风核心词;持续开展“严管与厚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学生禁烟、禁酒管理规定,继续推进手机袋、桌签进课堂,规范日常行为,提升文明素养;配合教学部门,做好学分预警后续思想教育、家校联系、学籍异动等工作,强化过程和动态管理;发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在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使之成为学风建设的主力军。
4.素质教育。把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职业素养作为重要着力点,整合实践资源,拓展实践平台,开展覆盖全体学生、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素质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考核评价,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实践,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安全法制教育。把握不同时期教育重点,分阶段做好法制安全和校纪校规教育,重点开展防小额贷、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主题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签订安全告知书和责任书,教育覆盖率100%;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及时摸排、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积极化解影响学生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专项教育。开展新生入学适应性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校纪校规教育等,帮助新生尽快完成角色转换;开展顶岗实习前遵纪守法、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教育,助力学生平安、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开展毕业生离校教育,引导学生文明离校,坚定理想信念,科学规划人生。
二、学籍学历管理
7.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宣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行为,增强执行力;提高学籍信息服务能力,做到学生信息详细、学籍异动及时、注册无遗漏,实现学生信息共享;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学生数据。
8.学籍学历注册。完成全校在籍学生的学期、学年注册工作,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正确率达100%;完成学业结果会审,做好学生学历注册工作, 确保正确率达100%。
9.学业证书管理。如实审核、换发学业证书,做好学业证书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人人有证,正确率达100%。
三、心理健康教育
10.指导考评。进一步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加强对二级学院的专业指导和考评,推进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11.普及性教育。举办“5·25”、“10.10”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等品牌活动,继续推进“一院一品”心理健康活动,提升团体心理活动的普及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营造心理健康教育良好氛围,提高师生心理保健能力。
12.课程建设与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设计、课堂活动,推动课程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全覆盖;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成员及相关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力度。
13.咨询与危机干预。强化日常咨询服务,保持心理热线24小时畅通;做好危机排查和重点关注对象跟踪关怀工作,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做好学生心理状况调查、分析及研究,提高心理健康素质测评覆盖面和科学性。
四、学生奖励与资助
14.精准认定和资助。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流程,合理确定认定标准,建立困难学生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实施精准资助,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优先享受资助,其他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 加强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定、上报及资金发放工作;做好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
15.勤工助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设置及人员选用、考核和管理,构建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金分配、资金发放协调联动的精准资助工作体系。
16.政策宣传与感恩教育。坚持资助育人导向,宣贯国家、省、校级各类资助政策,开展“助学·筑梦·铸人”、“诚信校园行”等励志感恩教育活动,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
17.队伍培训与资助服务。强化资助工作调研、队伍培训及考核工作,加强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做好资助服务与贫困生家庭调研走访工作。
五、国防教育与征兵
18.国防军事教育。统筹推进军训、征兵、退役士兵典型示范、士官生培养等工作,开展“爱我国防”主题演讲、征文、学生进军营、国防教育讲座等系列国防军事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军训实践环节,科学施训,训教结合,提高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技能。
19.征兵工作。做好大学生兵役登记、义务兵及毕业直招士官宣传动员、组织报名、体检、政治考核、走兵送兵等相关工作;做好义务兵、士官生学费资助资料整理上报和资金发放工作。
20.跟踪回访与服务。做好入伍学生及定向培养士官生部队跟踪回访、学生家庭走访、学籍异动、学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六、学生事务工作
21.档案管理与文书出具。规范学生档案管理,做好档案接收、移交及查询等服务工作;做好各类证明文书出具、学生证办理、校方责任险购买及理赔等事务工作。
22.咨询及信访工作。做好学生及家长来访接待,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查询、事务咨询服务,及时处理相关信访事务。
七、学工队伍建设
23.队伍建设。以《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为基础,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学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业务学习、校内外交流培训,组织参加各级各类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开展学生工作案例谈心谈话展示、学生管理交流座谈会、辅导员才艺展示等活动,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24.学生工作考核与管理。做好二级学院学生工作月度考核与管理,完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学生工作例会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和考核;做好学工简报编写发布工作。
八、廉政建设
25.作风建设。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端正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事务公开,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展现部门良好形象。
26.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部门人员廉政教育,坚持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在校方责任险购买、学生资助、学籍学历管理、毕业证发放等工作中严格纪律、规范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