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公务活动定义及报告报备的范围
1.外出公务活动指参加部、省、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学会、研究会等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和自行组织开展的调研考察、校企合作、招生就业、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
2.外出公务活动报告报备制度试行的范围包括校领导、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副职干部。
二、外出公务活动的报告程序及内容
3.外出公务活动报告形式分为口头报告(只限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在汉参加公务活动可以口头报告)、书面报告。一般应提前1-3天报告。
4.学校主要领导外出参加公务活动,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按照《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外出公务活动报告报备制度(试行)》向省交通运输厅履行报备手续。
学校其他校领导外出参加公务活动,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
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汉参加公务活动,须报分管领导同意;离汉外出参加公务活动,经学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
学校各部门副职干部外出参加公务活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分管校领导报告。
外出公务活动特别是参加在武汉市以外区域安排的公务活动,学校分管领导要审核研究把关,并按要求逐级审批。
5.接通知、邀请等外出参加公务活动,事前须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外出公务活动审批单》(见附件),并附正式通知、邀请函等文件,按上述要求逐级审批。
根据领导要求、工作安排等组织的外出公务活动,事前须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外出公务活动审批单》,并附活动文字方案。活动方案由活动涉及的主办业务部门牵头制定,须明确活动名称、主办业务部门、时间、地点、外出人员及活动具体议程。
三、外出公务活动反馈报备要求
6.其他校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结束后,由活动涉及的主办业务部门及时将会议精神、活动情况在OA平台通知公告中进行通报。如涉及学校落实意见和建议,须在OA平台以签报形式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简易单一活动可口头报告,主办业务部门按校领导批示抓好落实,并将有关重要文件资料复印一份,做好备案留存。
7.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公务活动结束后,由活动涉及的主办业务部门及时将会议精神、培训情况在OA平台通知公告中进行通报。如涉及学校落实意见和建议,须在OA平台以签报形式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视事项的重要程度签批,涉及重要、全局性工作,报学校主要领导批示。主办业务部门按校领导批示抓好落实,并将有关重要文件资料复印一份,做好备案留存。
四、其他注意事项
8.各级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若行程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报备。
9.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部门各项工作,指定代为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主要负责同志与副职不能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时加以说明。若本部门发生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返回,到岗履职。
10.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