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培养青年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湖北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一、选派教师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科研开发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教学、科研一线岗位的青年教师;
没有企业或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调研企业和行业的科技和人才需求;
2.参与企业有关技术研发工作;
3.协助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4.就企业工艺、设备等方面的技术难题展开科技攻关;
5.围绕共同促进校企合作项目与企业开展相关工作;
6.对企业人员进行科技、经营管理、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7.为企业提供法律、会计等方面的服务。
三、工作要求
1.选派青年教师要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体现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
2.做好工作记载,记录学习内容、心得体会、学习成效等。
3.选派青年教师在企业服务期间,需提交中期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为在企业服务期间的业绩和自己学习过程及成效等内容。
4.选派青年教师在企业服务期满后,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工作总结研究报告和服务期间的业绩或成效的佐证材料。
四、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小组
组 长:李红艳
副组长:蒋兰芬
成 员:教务处、科研处、及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
(二)日常管理与考核
1.学校加强对青年教师深入企业服务的管理,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和定期检查工作汇报,考核等制度。
2.深入企业服务的青年教师接受学校人事劳资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及各二级学院(部)不定期的实地考查与电话调查,发现青年教师擅自离岗,不积极参与企业服务,学校将取消服务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
(三)相关政策
1.青年教师深入企业煅炼服务期间原有职务、工资福利和岗位不变,岗位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青年教师深入企业煅炼服务期间校内工作量按满额核算。
3.考核为优秀的青年教师,将在职称评定、学习培训、评定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