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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官方网站禁烟管理办法(试行)
2021-09-01 15:51   后勤处 审核人:   (点击: )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禁烟规定,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无烟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学校禁烟场所主要包括:

(一)教室、实训室、机房等教学科研场所;

(二)宿舍、食堂、浴室、超市等生活场所;

(三)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办公场所;

(四)体育馆、图书馆等文体活动场所;

(五)卫生间、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

(六)卫生所及其他不可吸烟场所。

第四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按照室外、通风、偏僻的原则,吸烟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施符合消防要求;

(二)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

(三)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

第五条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共同创造良好的无烟氛围。

第六条学校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学生社团不得接受烟草赞助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第七条禁烟工作组织实施:

(一)党办、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处、后勤中心、二级学院等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

(二)后勤处、后勤中心负责建设和维护校园指定吸烟区相关设施及张贴禁烟标识;

(三)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团委、后勤中心、二级学院负责设立禁烟监督小组,对教学楼、实训楼、图书信息大楼、食堂以及人员流动量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进行师生禁烟日常动态监督;

(四)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内控烟工作日常动态监督和宣传引导教育,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应发扬自觉自律精神和表率作用,不在非指定吸烟区域吸烟,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发现吸烟者,应及时进行劝阻和教育。

第十条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以身作则,带头禁烟、戒烟,发现其他同学吸烟的,要及时劝阻。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教职工控烟和学生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后勤处和学工处,对各部门、二级学院禁烟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部门、二级学院工作考核体系。教职工在禁烟区域吸烟,按以下条款处理:

(一)被督查或举报吸烟两次者,通报批评所在部门及本人。

(二)一年内累计被通报3次及以上,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部门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取消部门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二条学生在禁烟区域吸烟情况纳入学生评价体系。

(一)吸烟行为达两次及以上者,该学期素质学分《思想道德与行为规范》模块以零分记,且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评优及各类奖学金评选。已担任学生干部的,撤销其干部职务;

(二)寝室成员应相互监督、劝阻吸烟。学生寝室发现有吸烟行为,或发现烟具、烟盒、烟头的,该寝室不得参加当年度文明寝室评选。

第十三条学生在禁烟区域吸烟,按以下条款处理:

(一)首次发现吸烟者,禁烟监督小组当场给予训诫教育,并反馈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记录在案;

(二)被督查或举报吸烟两次者,由禁烟监督小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负责核实认定,给予通报批评;

(三)学生吸烟屡教不改,或在行为认定过程中出现顶撞、态度恶劣等情形干扰禁烟工作的,给予警告至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学生在禁烟区域吸烟处分程序根据《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根据《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六条本办法教职工部分由后勤处负责解释,学生部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21年5月31日起施行。

附件:beat365官方网站创建无烟校园部门评分表

beat365官方网站创建无烟校园部门评分表

考核部门: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一、组织领导

(15分)

将控烟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得5分,缺项不得分。


部门有职责明确的控烟工作负责人,得5分,缺项不得分。


部门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得5分,缺项不得分。


二、无烟环境布置

(20分)

本部门所属管辖区域范围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得20分;缺1处扣5分。


三、控烟宣传教育

(10分)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了控烟宣传教育,每年至少2次,少1次扣5分。


四、控烟监督巡查

(25分)

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巡查员及时劝阻吸烟,得5分。


被督查通报批评1次扣5分,扣完为止。


五、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20分)

掌握部门所有员工吸烟情况,得10分。


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得10分。


六、禁售烟草产品、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

(10分)

本部门无烟草制品,广告和烟草赞助,发现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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