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提升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能力,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涉校负面信息,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着力营造有利于我校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是指在网上涉及我校的报道或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我校的新闻报道或言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进行的监测、研判、预警、引导和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学校网络舆情工作由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综合协调,加强组织联系;网络舆情涉及单位(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应明确职责、积极配合、主动应对,实现网络舆情事件的高效协调处置。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调涉及本单位(部门)工作范围内的网络舆情处置和管理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舆情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动态,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报告、通报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提高正确引导网络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立足于服务学校发展、保障学校安全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三、舆情管理与处置办法
(一)舆情监测
1.研制搜索细目。建好用好舆情监测系统,紧扣政治安全和维护高校稳定主题,定期研判、动态更新网络舆情搜集细目。辨析舆情性质,重点搜集涉政、涉教、涉暴、涉恐、涉黄、涉黑、涉密、涉诈等舆情。突出舆情节点,重点关注重大历史事件、特殊敏感节点、重大突发事件等关键事件,以及考试季、招生季、毕业季、就业季等特殊时期。把握关键环节,密切跟踪涉重点阵地、重点对象、重要部位、重点事项等舆情。掌握网上动向,紧盯涉口号、标语、集会、公开信、联名信、串联串访等行煽性信息。
2.掌握舆情动态。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负责对可能出现涉校舆情的网络媒体平台等进行全面监测。根据网络舆情规律,日常监测主要对重点媒体、网站、贴吧、论坛、微博、微信、QQ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浏览和搜索,汇总舆情信息,综合研判分析,提示舆论风险。发生突发性网络舆情事件时,党委宣传部根据线索,安排专人对涉校舆情产生的媒体和平台进行7*24小时监测,实时准确掌握舆情动态。学校其他各单位(部门)做好本部门网络舆情的监测,对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3.及时报告信息。监测到涉本校负面舆情后,按照“第一时间、第一信息、第一层面”原则,由党委宣传部及时向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向相关涉及单位通报。对涉政、涉稳、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紧急、敏感舆情信息,学校党委应于事件发生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随后及时报送事态发展和应对处置情况。一般性热点舆情,由学校党委宣传部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核实研判后,向党委分管领导报告。
(二)舆情预警
1.管好源头。注重加强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针对监测发现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提醒相关单位(部门)做好线下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和常态管理水平。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敏感性,搜集信息后,要将信息进行整合处理,判断信息真伪,及时上报结果。
2.协调联动。网络上突发涉及学校的公共事件,或出现涉及学校的热点、敏感、负面网络舆情时,党委宣传部要强化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按照学校部署,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舆情引导,可通过网络跟帖评论、论坛发帖、微信微博发布等形式,抢占先机,正面引导网络舆论走向。同时,加强与省、市级网信、公安等部门以及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沟通交流信息,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三)舆情处置
1.快速反应。党委宣传部、其他各单位(部门)发现突发负面网络舆情后,第一时间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分级响应和快速处置。一是及时查明舆情事件的真相,利用权威渠道公开发布真实信息,避免非理性舆情信息持续蔓延;二是及时更新舆情事件的进展信息,主动发声,释疑解惑,积极引导,消除网络舆情的不良影响;三是及时通过学校官网、官微等发布相关文章,批驳不实信息,引导校园网络舆论导向。
2.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3.动态跟踪。党委宣传部及相关单位(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对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进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防止网络舆情的再次发生。
4.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党委宣传部及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网络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网络舆情科学应对处置能力。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产业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研判及指导涉校网络舆情处置,负责涉校重大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2.压实主体责任。学校党委是网络舆情处置引导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重大网络舆情事件要亲自处理。校长对本校舆情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学校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平安校园建设、文明校园建设等工作体系的总体部署。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委宣传部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骨干网络信息人才,选优配强舆情工作队伍,按照不低于在职人数15%建设网络评论员队伍。定期邀请舆情工作专家,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处置专题讲座和培训,支持工作人员参加网络舆情分析师等职业培训,多渠道多形式提升网络舆情工作队伍舆情引导处置能力。
4.保障经费投入。每年网络舆情工作日常运行经费投入原则上不少于5万元。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舆情监测软件开发或服务购买、舆情分析研判能力培训、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