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发文表彰了全区在创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中的先进单位,我校荣获洪山区2018年“文明单位”。 2018年,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我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一以贯之抓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文明创建体制机制完善,创建活动规范化、常态化。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校园风清气正,不仅为我校创建文明单位打下坚实的基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而且办学实力、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据悉,此次洪山区共有213家单位获此荣誉称号,洪山区委员会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把洪山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