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部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系统进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束后,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统一用“EMS”寄出。邮政特快专递为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唯一渠道,我校未开辟其它任何发放渠道。录取结果可在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hbctc.edu.cn/)查询。
二、严格招生管理程序
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网上录取、计划调整、退档、信息发布、信访接待等工作流程,使录取工作在规范的制度下和严格的监督下进行。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第三方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校外无任何招生报名点。
三、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
严格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电话、报纸和网络,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四、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
我校开设招生咨询电话,现场咨询点,官方招生信息网站,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和政策发布。招生咨询电话为:(027)87563713;87563702;87590771;87564887;咨询QQ 为800081902;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http://zsw.hbctc.edu.cn/。
五、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纪检监督
招生期间,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六、严格遵守招生禁令严禁有偿招生
严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学》(教育部令第36 号)、教育部“30 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等相关文件精神。承诺在招生宣传过程中面对生源学校教职员工、班主任和老师, 禁止有偿招生。
七、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收费
我校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各项收费均在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开学报到时,由我校计划财务处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和项目收费,收费标准及项目在招生简章和学校公示栏中公布。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环节、任何时间、任何机构和个人能够对考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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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